各系部:
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学校开展“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”的一项重要活动。为表彰先进,激励和调动学生勤奋学习、报效祖国的积极性,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,经学校办公会研究,决定在2014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科学发展观,思想进步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、热爱集体、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3、学习勤奋、刻苦,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业成绩优异,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(含校、系级优秀党、团干部)至少一次。
4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身体健康,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5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6、临床实习期间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,曾获得实习医院“优秀实习生”表彰。
7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,主动面向艰苦、边远地区就业、创业。
二、评优名额:护理系4名,口腔医学系2名,临床医学、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医学影像技术系各1名,共计10名。
三、评选程序
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,系部考察,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。
1、<![endif]>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,并提交申请材料;
2、系部考察。各系部对班级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,并广泛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后,经系部审议后,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。
3、学校审核。依据评选条件,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,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全面审核各系推荐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,按照择优原则,确定优秀毕业生对象,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七天,接受全校师生、各实习医院的监督。
四、表彰
学校将于7月份毕业典礼时,对于当选的2014届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。
附一: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表
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2014年4月23日